太原会计服务中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补办?

作者:李娇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5-06-2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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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财税代理优府商务代理公司专业提供太原代理记账、太原一般纳税人代办业务,针对企业财税方面的问题,我们的代办顾问做了详细的法规记录和经验总结,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太原会计服务中,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补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由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税务机关受理销售方申请后,根据其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情况说明书,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果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审核人员当场办结。

税务机关审核流程;

1.审核《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填写的是否完整准确;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对应内容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购货方凭此证明单及发票复印件申请认证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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