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作者:袁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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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3 14:39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桂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桂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35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周璇等1400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职位类别是什么意思http://www.jsgwyw.org/ask/show_38731.html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1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公交车到桃园大厦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参公单位是什么意思http://www.jsgwyw.org/ask/show_39142.html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考生因故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交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和6月26日。 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市、县(区)、乡镇直属工作部门职位进行面试; 6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公安、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选调生职位进行面试。政法干警体检色盲http://www.jsgwyw.org/ask/show_39467.html 面试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可乘坐23、31路公交车到毅峰路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一周后,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电话通知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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