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今二审维持原判 林森浩被判死刑

作者:王潇潇 分类:教育 时间:2015-01-0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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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上诉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裁定需经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复旦投毒案今二审宣判


据相关教育新闻网了解,5日上午,上海高院在公布二审的宣判日期之后,黄、林两家也接到了通知。媒体了解到,目前黄国强以及林尊耀已经抵达上海,今日将参加二审宣判。对于即将宣判的两种结果之一,黄家人表示更希望维持原判,对于另一种结果还没有任何准备。而林家一方表现更为忐忑,唯独只有等待。

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今天上午发表声明称,本案量刑过重,二审判决不是终局,林森浩案将依法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希望最高法院能查明事实,回应辩护人提出的合理怀疑,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二审裁定尚未生效,我们仍会努力。林森浩在上海高院没有得到的合法权利,希望会在北京最高院能得到,对此,我们仍有信心。”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唐志坚在声明中写道。

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在声明中,斯伟江、唐志坚律师认为,本案定性不准确,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合理的动机来证明是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在故意伤害罪等和故意杀人罪之间选择了重罪,没有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本案量刑过重,不排除受法外因素的影响,不符合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斯伟江、唐志坚律师提出质疑,二审裁定基本没有回答辩护人提出的任何一个主要质疑,譬如为什么不提供毒物质谱图,如果是二甲基亚硝胺,那黄洋喝入的远远不到致死量,为什么黄洋会死亡?非法制造、非法销售的试剂,在完全违反规定存放条件二年后,是否会变质?关于死因,既然不到致死量,有没有其他原因介入?辩方专家证人的意见为什么不采纳?“这是不是一份讲理的裁定书。我们不追求结果,但判决至少要让社会公众明白,为什么律师提出的质疑不成立。”

事件回顾: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复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因故意杀害室友黄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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