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聘行政助理、学工助理启事
作者:陈坤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4-12-25 11:09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是由中山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6年设立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根据学院办学发展需要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管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若干名教学单位行政助理、学工助理。广东公务员模拟题http://www.chinagwyw.org/guangdong/ms/msmnt/54297.html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教学单位行政助理岗 (二)教学单位学工助理岗 二、基本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 (二)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备一定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做好本部门某一方面管理工作。 (四)获得硕士学位后,专职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4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专职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6年。 (五)应聘行政助理要求熟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应聘学工助理要求是党员,熟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浙江公务员报名条件http://www.zjgwyw.org/ (六)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及一份2000字左右的工作设想,通过E-mail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聘任 四、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面试时提供) (一)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成绩单、身份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业务水平和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天津公务员论坛http://www.chinagwyw.org/tianjin/ (二)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及其版权页的复印件。 五、相关待遇 (一)经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学院薪酬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学院提供校内公寓租住,公寓配有家具、电视、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更多阅读:江苏省公务员遴选http://www.jsgwyw.org/2013/0529/18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