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内新闻:上午他在街头磕头乞讨,下午去邮局汇款万元,“谁帮着数钱给谁一百元”;上午他跪在地上哭哭啼啼,为照顾病父乞讨,中午他来到奢侈品店挑选腕表。一天乞讨结束了,在家里喝个小酒,桌上还有大闸蟹。他们,是月入过万的职业乞丐!
一些职业乞丐收入可能高过普通打工者,早就不是什么新闻。很多人走在街头,面对乞讨人员时,已经不知该不该伸出援手。央视报道之后,一些网民也提出,这些职 业乞丐编造可怜身世,属于欺诈。也有专家建议,公共部门应该介入。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该不该允许“职业乞丐”的存在。有人会说他们有劳动能力,却不创造 社会财富,是不道德;但也有人会说,别人可以选择施舍与否,但不能剥夺别人的选择自由。
乞讨者像张狗皮膏药一样紧紧地贴住了城市。说给钱的人傻,往往给钱的不乏人群中最优秀的那么一些人,再说真与假又有几个分得清楚的。说政府不作为,城管来 了,他卷起铺盖就走了,连个秤砣都收不到,人家是零成本,走了又能来,城管可不能每时每刻都盯牢一个地方。让警察出马,可又以什么罪名抓捕他们呢?乞讨又 不犯法,那怕他装神弄鬼,钱也不是他追着你要的,而是别人主动给的,你拿他有什么办法。要不就退回到清盲流、搞强制收容遣送的老路上去,估计谁也不会答 应。所谓的道德捆绑,更是脆弱不堪,在城市里受尽白眼,他们依然可以在家乡、在富丽堂皇的小洋楼面前找回尊严。
可见,除非全面禁止人们陷入困境后将乞讨当做自救手段,否则“职业乞讨”很难杜绝。即便勉强去管,也要付出过高的管理成本。要维护一个社会必要的善意,这种欺骗式乞讨,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错误”。
也有人说,政府设有救助站,穷困者即便不乞讨也有地方可去。可别忘了,政府的救助要纳税人支付。如果能让社会有善心、有能力的人,承担更多的救助责任,政府可以省下纳税人的钱干点别的,又有什么不好?
今日国内新闻指出当然,对于“职业乞讨”中另一种犯罪行为,管理是必要的。此前媒体报道,在东莞等地有犯罪团伙诱拐强迫别人乞讨,甚至残忍地将幼儿打成残 疾,变成乞讨工具。这种行为已经和“职业乞讨”无关,而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乞讨只不过是最终端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类犯罪,才是需要执法部门介入并加大打 击力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