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委回应教官师生互殴事件 带队部长被停职

作者:郭雅玲 分类:教育 时间:2014-08-2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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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晚间,湖南龙山县委宣传部通报了皇仓中学师生和教官发生肢体冲突的经过并公布处理结果:县人武部撤回原有全部教官,对2名带队的乡镇武装部长停职,对公职身份的涉事教官暂停工作,对非公职身份涉事教官取消军训教官资格,对1名主要涉事老师暂停班主任。



据相关教育新闻了解,该事件共造成42人受伤,其中教官1人,教师1人,学生40人。截至今晚,仍有22名涉事师生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其余人员已出院。

22名伤者中,14人是由肢体冲突造成的软组织挫伤和头部撞伤,另外8名人员均是皮肤切割伤口,其中一人肘部割伤较严重。

目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龙山县人武部已重新组织教官开展皇仓中学的军训工作。

学生受伤因打砸门窗?

通报称,打砸过程中,部分学生的手被划伤、误伤、撞伤

教育新闻网报道称:根据通报,当日下午,师生与教官发生“误会”,双方沟通之后,学生当场向教官道歉,班主任刘某和教官握手言和。当日17时55分,参加军训的学生集合,几名教官来到高一20班的军训方阵指导学生,在纠正动作的时候,教官的动作幅度较大,导致少数学生倒地或喊叫。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这时,见状赶来的带队教官吹哨将所有教官集合并带离事发现场,随后,学校通过广播组织所有学生回到教室。

学生回到教室后,三楼的部分高一新生认为自己的老师被打,情绪激动、心生不满,跑到四楼邀约高一新生准备一起去找教官讨说法。因四楼学生没有回应,从三楼跑上去的学生遂打砸门窗、玻璃发泄不满情绪,在打砸过程中,部分学生的手被玻璃划伤出血,一些学生被碎玻璃误伤出血,有的也被桌椅撞伤。

据介绍,多名学生砸玻璃致伤事件发生在教官全部撤离事发现场后。

哪些人可当军训教官?

根据有关规定,教官属预备役军人,并非解放军

龙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当地有关部门对于教官的选择,均遵循全国统一颁发的“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官职位由预备役人员承担,预备役不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而是由民兵、退伍兵等组成。

上述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军训是否必须?

法律规定:高中、高职、高校须开展军训

根据我国《国防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而高中、职业院校和高校则需要开展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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