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能讲理与只能动手之间,其实还有太多选择,例如冷静不言,甚或避席而去。为什么对政治和社会的意见分歧,就只能沿着从讲理到动手的这条轴线发展,讲不成理则继之以武?”梁文道在新书《关键词》一书中,通过“暴力”这个关键词为我们阐述了“讲理”与“动手”之间的伪命题。以下为最新文化资讯《暴力》章节的全文:
暴力
小时候我在台湾念书,十几年的经历使我晓得,当年的台湾实在不像今日许多大陆人所以为的那样“温良恭俭让”。相反,昔日台湾的空气中洋溢了一股牙龈充血的气味,暴力随处可见。校园里外,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人家打架;当然,我也打过不少,更挨了不少打。十多年后,我第一次踏足广州,刚出火车站,就看到站前广场上几名汉子正在群殴一个满脸是血的男人;单是在那一天里,我就见识过五六场架。今天再回台北,那股温柔简直就像韩寒笔下那股“太平洋的风”,温柔得能叫人骨头融化。而广州,也再不像20世纪80年代那样了,别说打架,就连正宗粤语粗口也很少夹杂在街头市民的言语之中。
这些经历使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那便是对于暴力的宽容与限制。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一个社会比较能够容忍暴力的使用,或者比较倾向于限制它的存在?又是什么力量改变了一个社会,使得它越来越不容许暴力的使用;又或者反过来,变得更加暴戾。要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有人可能会相信德国社会史大师埃利亚斯(NorbertElias)的说法,觉得约束暴力乃是文明化进程的结果,越是文明,越少暴力。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当今不同社会在使用暴力这一点上的差异呢?同样是游行,在香港,霸占街头冲撞栏杆就已经算是很激进了;但在大陆,激进的意思却是砸毁汽车抢掠店铺。难道我们要就此定论,香港的文明程度果然高于大陆?
先撇开这种判断会不会太过沙文主义这一点不论,在我看来,只用文不文明去解释一个社会的暴力程度,恐怕有点简单概括,无助于我们深入认识具体上促使一个社会对暴力比较宽大的理由和机制。
正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韩德强教授在一场反日游行里头掌掴一位老者,给了我们一个现例。根据报道,韩先生当时所在的队伍亮出了“毛主席我们想念您”的口号,于是那位老人非常不满地说:“将这种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大义的愿望寄托在毛泽东身上是错误的。”韩先生听了之后,便大声回话:“你骂主席,你就是个汉奸!你就是日本人的内应!”但是那位老人不依不饶,犹自咒骂起毛泽东,所以韩先生就上去打了他一耳光,同时也被对方打得眉角出血。事后韩先生在自己的博客声明:我一向反对打人,一向主张和平说理。但是,遇到不讲理的人,遇到造谣、诽谤、污蔑开国领袖,破坏中国人民团结,给日本人当汉奸的人,我忍无可忍,不能再忍!宁可为此被拘留,也不能让这等汉奸放肆、猖獗!
为什么韩教授会认定一位侮辱毛泽东的人就必定是个里通日本的汉奸呢?且让我们设想,有没有可能一个人既不喜欢毛泽东又必然不是汉奸?当然有,比方说一位参加过抗日战争且终生怀念蒋介石的国民党老兵,他恐怕就不会喜欢毛泽东,又不太可能做汉奸。然而,这还不是我关注的重点。真正要紧的是,为什么一向推崇中国尊严的知识分子会不顾传统古训,贸然失礼,对一位长者公然动粗?为什么一位以传道授业解惑为职业的教授会觉得讲道理没用,只能以暴力解决问题?换句话说,在这里头,韩先生觉得说理的极限已过,而暴力则是唯一出路。
我们先来看看韩先生所理解的讲理之极限是什么。照他的声明,那便是“遇到不讲理的人,遇到造谣、诽谤、污蔑开国领袖,破坏中国人民团结”的人等一连串标准。不过,这一连串标准的关联何在,或者它们是否等同,我们就不太清楚了。也就是说,“诽谤开国领袖”是否等于“破坏中国人民团结”,这正正需要说理辩明。同样,如何才叫作“诽谤开国领袖”,这同样也是需要说理才说得分晓的。可惜的是,韩先生非常迅速地把对方归类为“不讲理的人”,所以也就不用再讲什么道理了。果然,我也看到一些支持韩先生的网友留言:“对付这种人,讲道理没用。”
巧的是,前阵子我在一次文化博文排行演讲时指出“约架吴法天”那件事情不太合理,也有网友劝我:“对付这种(‘毛左’),讲道理没用!你这是书生之见。”由此可见,不管政治立场如何,双方都有人把讲道德的极限设得非常之低。既然不能讲理,那么自然只能动手了。且慢,道理说不成,“自然”就只能动手吗?果如是,那么从前宋朝“鹅湖之会”、战国百家争鸣,最后岂不也都成了全武行收场?在不能讲理与只能动手之间,其实还有太多选择,例如冷静不言,甚或避席而去。为什么对政治和社会的意见分歧,就只能沿着从讲理到动手的这条轴线发展,讲不成理则继之以武?
篇幅有限,不能说得更深,有意见就和我打一架吧。反正我们对讲理的信任非常之低,对暴力启动的限制却异常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