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红包协议”能否让医生收红包的顽疾消除

作者:任波 分类:资讯 时间:2014-02-27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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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日前颁布新规,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这一规定在深圳市民中间也引起了热议,赞成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

赞成者认为,这种做法可以净化医患关系和医疗环境。而在质疑者看来,基于自律的协议岂能从实质上杜绝红包现象?它如同房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一样,协议照签,红包照收,说不定还成了医生的护身符。

质疑者的担心是有道理的。给医生送红包是一种长期形成的医疗顽疾,如果没有制度层面的监管设计,单凭一纸协议显然无法扭转这样的现实。但是,不能因此而认定签拒绝红包协议就是一种多余,是一种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事实上,这样一种仪式秀对于重建正常的医患关系是大有裨益的。

如果把社会的发展比作一辆前行的马车,那么道德和法律就是马车的两个前驱车轮,我们当然需要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但除此之外,也离不开自律的力量,离不开情感上的认同与升华。对付医疗顽疾,得从监管与惩罚的角度下猛药,但也不妨通过签订协议这样的“文火慢熬”来活血化淤,消除病灶。

在西方,宣誓是一种常见的场景,它不仅存在于严肃的政治和日常生活中,伴随着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其所背负的道德效力,更深植于人们的内心深处。在我们这里,每个医学院学生毕业时一般都要宣读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无论到了什么地方,也无论需诊治的病人是男是女,是自由民是奴婢,对他们我一视同仁……”也是着眼于让这种形式上的“美感”折射到一个人的内心中去。

真正的宣誓具有潜移默化的效果,久而久之,有助于让人在心底沉淀一个社会的价值共识和遵行规则。毫无疑问,签拒绝红包协议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宣誓。就像老师不得打骂学生一样,医生不得收取患者红包是一种行业底线,而“宣誓”,是阻止这一底线继续下滑的一种必要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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