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第一步“核名”应提交资料

作者:武小芬 分类:山西代办公司 时间:2012-12-10 16:43
业财融合服务中心 - 未找到部门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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