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保留用地上开始建商品房 教学用地化为乌有

作者:彭丹丹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1-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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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恒升花苑”旁边的一个狭小空地上,记者看到,许多挖掘机在这里作业,“恒升花苑”二期“求智公寓”项目正在施工。不过与普通的商品住宅不同,这个地上总建筑面积10200多平方米的16层高楼,其中1至3层是附近小学的教学用房。

  商品住宅与教学用房怎么会搅在一起?许多“恒升花苑”的老业主表示不解。2000年左右,张先生买了“恒升花苑”的一套住宅,“当时小区绿地很少,开发商承诺,小区东南边一块占地面积1800多平方米的B地块土地,今后会移交给隔壁的文三街小学用做操场。如果以后这块地给学校,那小区的视野也是很好的,就买下来了。”

  业主们说,作为开发条件之一,开发商需要将B地块平整好之后交给文三街小学。不过,在2002年“恒升花苑”交房时,旁边的B地块却没如开发商当初承诺的成为文三街小学的场地。

  2004年,开发商在“恒升花苑”小区里贴了一张公示,说旁边要造商品房,遭到业主的集体反对,结果不了了之。“到了2007年,又公示了一次,也是说要建商品房,又遭到大家反对,于是就没了下文,直到去年年底,大家什么公示都没看到,旁边却已经开始施工了。”业主李先生说。

  之所以在教育用地上建筑商品住宅,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和学校有“合作”,而且各种手续齐全。

  在一份2001年5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恒升花苑二期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显示:“考虑到恒升花苑拆迁给文三街小学的该地块属于‘边角料’,学校难以较好利用,而恒升花苑开发成本较大,可利用原有设施充分开发这块土地,两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建设综合楼。”

  在2007年杭州市政府批复的西溪单元控规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被调整为住宅用地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中小学用地)。这意味着,这块地的土地性质合法地从“教育保留用地”变成了“兼容性用地”。

  2008年10月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一份简复单显示,原本严重缩水的195平方米教学用地被“打包”进了开发商的住宅用地之中。原本1800多平方米的教学用地,一波三折之后化为乌有。

  对于学校面积并不大的文三街小学来说,为什么会放弃原本全部属于他们的B地块呢?“这个事情已经说不清楚了,双方签协议是在2001年,我是2006年才到这里工作的。”文三街小学高荣法校长表示,“放到现在,学校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业主李先生说:“我们了解的情况是,2001年的时候文三街小学和开发商就已经决定合作建房了,所以学校本来可以去登记的土地权属,他们也一直没有登记。在2004年时这块地正式出让给了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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