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对百余新领导警示教育 要干好事不出事

作者:彭丹丹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1-3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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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今天上午组织全区新任职和新提拔领导干部100多人,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自2008年以来,广西高院坚持每年以各种方式组织开展干警警示教育活动,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高院纪检组更将各级法院警示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必考科目,使警示教育常态化,起到了常拉衣袖、常年警醒的教育效果。


  在此次教育活动中,广西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新任职和新提拔的10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广西高院中层正职,前往南宁监狱听取了已被判刑的罪犯现身说法,观看了中纪委及自治区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结合学习贯彻新党章和十八大精神,作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话。他强调,公正廉洁司法,是对法院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干好事、干成事,首先是不能出事,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一定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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