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收据的规范要求

作者:匿名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1-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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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收据的取得与结报

应合法取得发票、收据,应取得合法的发票、收据,应取得规范的发票、收据。

发票与收据的结报应在开具票据,取得收入当月入账。

    发票、收据的填写规范要求

填写或接受发票、收据时应注意:

1、要素必须齐全,不能遗漏;实事求是,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写。

2、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可缺一。大写正确填写方法是:数字前一位填写人民币符号“¥”;遇“0”的,应以“零”字填列。

3、开具过程中,如有涂改的,必须作废重新开具,不得出具或收取。作废发票及收据必须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

4、指定专人开具发票或收据,一本票据不能有多个开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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